揭开“纸面服刑”的黑幕 还世界正义


2020-09-14

“纸上服刑15年”,一天牢都没坐过,“刑满释放”后,还入了党,当选村支书。此案件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

1993年,法院判决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2年。然而,法院判决后,罪犯以“全身水肿、尿血”为由前往医院检查。就医后,他的母亲、姑父为其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,并成为担保人。这份手续上,有数名当地时任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签字。

2007年,案发之后15年,罪犯和母亲来到看守所,提供一份当年的判决书,而看守所的一名内勤人员,则为其开具了刑满释放的证明书,并加盖公章。

就这样,一天牢没做过的罪犯在“纸面上”服完了15年的刑期。

受害人的母亲,则持续不断反映罪犯的有关问题,2017年,人民检察院向公安局下达将刑犯收监执行刑法的检察建议书。

后经调查,罪犯在担任村主任期间,骗取草原生态奖补资金24.5万元,并指使他人虚列奖补资金发放表,侵吞村集体草场草原生态奖补资金28.2万余元。

对罪犯保外就医,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暂予监外执行措施,即在监狱服刑的罪犯,如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,或妇女正怀孕、哺乳婴儿、或生活不能自理不足以危害社会等情况的,可以暂时予以监外执行,以体现我国刑罚的人道性。

但在现实生活中,这种人道主义的刑罚执行制度,却沦为一些罪犯逃避法律制裁的“奇招”。纸面服刑的存在,让公安司法人员之前的所有努力失去意义,让法律形同虚设,是对受害人的创伤践踏。

虽然事情发生在多年以前,但这绝不是推脱责任、让相关肇事者逍遥法外的理由。要让迟到的正义彻底归位,严惩这类执法不严、有法不依的行为,彻底还当事人以公道。

赤小兔:判了刑,却不服刑,还有这种事,让罪犯“逍遥法外”十几年,不过,还好最后已经纠错,希望我国法律越来越健全,执法越来越严,不给罪恶任何喘息的机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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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.9.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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